一、制定背景
為規范和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服務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2015年7月23日,我廳會同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制定印發了《河北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服務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冀財農〔2015〕96號),文件有效期5年??紤]該文件即將到期,結合目前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要求及該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我們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河北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服務財政補助資金使用及績效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二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各級財政、科技、農業農村部門的職責,資金支出范圍、分配及使用、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內容。
三、主要變化
與原管理辦法相比,主要修改的內容包括:
一是根據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要求,增加和完善了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內容,并對績效評價報告內容及分值、等級進行了明確,具體包括第4條、第4章相關內容。
二是對第9條農業科技成果和農業技術范圍進行了完善,增加了“其他需要轉化與推廣的成果與技術”
三是第10條資金分配相關要求,采用因素法下達增加了“大專項+任務清單”有關要求,資金分配下達中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任務清單。
四是對資金監管責任及依據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具體包括第5章相關內容。